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

綜合轉貼:血統大於法律

綠油油的心情日記:要走就快走
內文摘錄:『繼續留在台灣也是真正「無"惡"不作」,乾脆就快走吧




另,

小明發表於 證據:美國官方確認李慶安是美國人,
第4頁,2008/12/27--01:54這篇:

剛獲選十大女青年的檢察官,從小立志苦讀清寒出身,嫉惡如仇,
正義化身,剪報分案,宵旰勤勞,為黨為國,司法中堅。

資深大法官司法前輩,造育無數司法後輩,著作等身,社會正義捍衛者。

監察委員,現代包青天欽差大人,摘奸發伏。

用以教育小孩,家長,老師,公民,社會大眾,以身作則,道德黃金律,
同情心同理心,不畏權勢,頂天立地。
各行各業,唯有工程師能夠自信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專業,
其餘的都是狗屁。

狗屁不通,一屁打過江。


以上:血統大於法律

2 則留言:

香姑 提到...

這兩個人,
讓我徹底明白什麼叫做皮條,
我就是如此之皮條,你奈我何。

祝福小同鄉2009平安喜樂。

gaxiong 提到...

香菇大,
08年跨入09年,但是臺灣未去奧運啊!
這些總愛佩帶“蓋棺槨屍旗”以彰顯『愛國』情操之皮條客居臺灣者,
豈不是這幾十年來臺灣社會教育下部份亮眼成果?
就是整天裝瘋賣傻、不知所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