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

這種垃圾還保有教師資格嗎?

閱遍此新聞,
卻未曾發現目前這「外型挺拔、熱情風趣」(陸時記者文)垃圾行蹤,
它目前下場應該是最重要的吧!
這種傷害不比老師在課堂上神遊不知所云且胡亂瞎掰、扭曲事實糟糕,
更可怕的是直接傷害學生身心!
目前僅一審判決結果出爐,那,這垃圾有被解職嗎?還擁有教師資格嗎?
唯有趕緊快速處置這類垃圾,取消其教師資格,才能更健全校園環境,
促進優良人才一新教育氣象。



教室伸狼爪 師狎4女判11年

南投縣卅二歲的國中許姓體育老師,一年內性侵四名女學生,還膽大地在學校閱覽室、體育室、教職員宿舍內辦事,恐嚇被害人不得說出去,否則畢不了業。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判他十一年四月。

更一審法官查出許姓老師(在押)經送草屯療養院做精神鑑定,並無精神疾病,他短時間內性侵多名學生,幻想師生戀,懷疑有心因性發展障礙,但判重刑應足以改善,不必強制治療;身心受傷的四名女學生,至今仍由社會局社工輔導中。

檢審查出,九十四年五月上旬,許姓老師邀當時年僅十三歲的女學生「小春」外出,假裝忘記拿東西,帶被害人到教職員宿舍,抱住被害人壓在床上性侵得逞。此後屢趁假日,多次帶被害人到宿舍性侵,時間達一年。

九十四年六月,許老師在學校見十三歲的女學生「小夏」獨自看書,強將被害人拉進閱覽室內,親吻後不顧被害人掙扎性侵得逞。

他食髓知味,又以十四歲的「小秋」上課遲到為由,九十五年強拉被害人到體育室,摟腰後強吻被害人;同年五月趁「小秋」等候公車時,先後三次拉被害人進入他的車內性侵,要脅不得告訴他人,否則不讓她畢業。

同年六月七日,許姓老師傳簡訊給十四歲的「小冬」,邀被害人外出抓獨角仙,他駕車載被害人到百姓公廟附近,在車內性侵得逞。

四名被害人都不敢向家長反映,父母發現女兒神色有異,偷看女兒日記,始知被老師性侵憤而提告。許姓老師原任職學校位處郊區,居民務農為生,彼此都熟識。爆發老師性侵四名女學生後,居民相當震驚。

校方表示,案發後被害女學生都轉校,接受心理輔導,有的已升高中;校內後來設置監視系統,聘請保全,也提醒師生避免獨處。

【2008/03/19 聯合報】



中國時報 2008.03.19 
性侵四生 色師判十一年
鮮明/台中報導

 南投縣某國中許姓體育老師,被控在宿舍、閱覽室、體育室等地點性侵女學生,事後還恐嚇被害人不得洩露,否則不讓她畢業,共有四名女學生受害。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以許姓老師不知謹守師生分際、惡性重大,將他重判十一年四月徒刑。

 許某(卅二歲)於九十三年起在南投市某國中擔任體育老師,由於外型挺拔熱情風趣,常以MSN在網路上與女學生聊天,深獲學生歡迎。

 九十四年五月間,就讀國一的A女在網路上向許某反映有學姊以美工刀自殘,許某假意帶A女去找學姊,卻將她帶回宿舍性侵害。許某膽子愈來愈大,不但經常帶A女回宿舍發生性關係,九十五年四月間,還將上體育課遲到的國三B女拉進體育室強吻、摟腰,數日後並以載B女回家為由,將她載往偏僻地點性侵,並恐嚇B女不得洩露,否則不讓她畢業。

 同年六月,許某邀約就讀國三的C女去郊外抓獨角仙,乘機對她性侵;數日後,許某見國一D女獨自在學校閱覽室外,竟將她強拉至閱覽室性侵得逞。

 許某連續對女學生伸出魔爪,直到B女父親發現女兒鬱鬱寡歡,追問後得知上情,找上校長,校方調查後才發現另有三名學生受害。

 許某前年七月落網後一直羈押在看守所,辯稱係被害女學生同意與他發生性關係。不過,四名女學生都證稱係遭老師以強制手段性侵,因老師力氣很大,她們無法反抗,事後也不敢告訴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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