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

『許』個歷史斷層「園區」?

水交社是空軍眷村等社區,過去國小老師還有居於此地者,也是品嚐『外省』美食一地。
這整體工程也算是波折不斷,尤其是這半年來發現明清古墓群,
更連結台灣甚至台南歷史開發:從明清中國時期台南市區邊緣發展,
到日本時代在此建官舍住宅俱樂部,迄二次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國民黨接收成眷村使用...
以小窺大見識台灣多元歷史,十分難得。


目前這整體挖掘成果雖填補台南近代三百多年人民生活史,但與將卸任之許添財市長
承諾之開發進度有所扞格,多少令台南市文化觀光處難辦,或如蔡文居記者所言在體察上意
而有偷偷摸摸想「私了」之舉,多少見到醜態。處理不好,那年底可「許」(台語)了!
不僅可能遭受國民黨泛藍陣營自中央到地方鋪天蓋地攻擊,恐也成為另項丟臉程度與延平街
不相上下,甚至可跟油腔滑調胡志強治理下之「台中市惠來史前遺址」破壞事件有得比!

許添財市長和許耿修處長得好好想想嚴重性,而且要自知要比政媒關係可比不過油腔滑調到
有點言語意不明之台中市長胡志強!

然,整件事情發展(詳『政績擺優先 遺址擱一邊』一文整理事件脈絡)不就另外揭開台南市
在整體歷史古蹟只會大量花錢整修卻少在保存出力缺失!
花錢當然有優良例子,如主祀保生大帝之興濟宮、舊社教館─吳園、17世紀戎客船等修復,
花大錢亦有奇怪狀況,例如鄭成功文化節主打「成功之旅」等等:難道沒人發覺所謂國姓爺
,被清稱作『鄭』成功為何從鄭森由南明王室改名「成功」就是想『反清復明』成功。可是
有反清復明成功嗎?
至於少在保存出力之缺失可就不少,從很早之前在台南市運河挖掘出古砲卻不知如何保護
而令生鏽,後才發現台南市少這類古物鑑定人才......
以及許多大型活動多被以熱鬧有餘帶過,承辦活動「廠商」似乎一人身兼數職,
在開會審定與決策中有「球員身兼裁判」之譏;連國姓爺神像為何在戰後移出延平郡王祠之
解釋都過於個人臆斷.......正是很多例子...

只能希望這件歷史文化與城市開發要好好處理,不然,依照一系列許多報導陸續出籠,
要丟臉,很快,只是早晚之事。

不過,想來想去,處理這古墓群總不會聞到很濃的福馬林氣味,
至少比馬英九褻玩那兩具奉厝在桃園之不腐屍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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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交社古墓移地保存 學者痛批〔自由時報記者蔡文居/台南報導2009-4-17〕

社大抨擊黑箱作業

水交社發現明清古墓群,市府文化處移地保存做法,引起外界批判,台南社大昨天向總統府等單位陳情,抨擊文化處黑箱作業,移地保存破壞珍遺址為台灣之恥,要求就地保存,而學界考古權威劉益昌也重砲批評文化處做法有違法之嫌,且做法不像考古發掘方法。

文化處長許耿修則澄清並未黑箱作業,反而是積極爭取預算、時間投入搶救。他說,是否列為遺址及現址保存將再討論,一切依法處理;至於考古方法,相關人員的專業並無疑慮,他願意傾聽各界意見。

劉益昌教授為中研院歷史語言所研究員兼考古學門召集人,也是中央第一屆遺址古物審議委員會的主委,為國內最具權威的考古專家。

考古專家質疑違法

劉益昌指文化處最初不是遺址的說法,完全不能成立,並質疑當初去會勘的審議委員用哪一條法令說不是遺址?初發現有墓葬存在且至少有60座墓葬,依照法定程序,它就已經是遺址,只是重要性是否到達指定遺址的位階,但就算不指定,也應依法進行列冊。

他表示,對於疑似或列冊遺址所在地區的開發,南市政府如不依照行政程序處理,那麼就是違法,所有的民眾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。他也質疑發掘方法似乎不像考古發掘方法,而只是把墓葬挖出;而且文化處認為庶民的墓葬不重要,這完全違反了考古學和當代歷史的潮流,實在令人難過。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apr/17/today-south25.htm
文化處一再強調發現水交社古墓群如獲至寶,作法卻被外界批評言行不一且矛盾消極。(記者蔡文居攝)




政績擺優先 遺址擱一邊 〔自由時報記者蔡文居/特稿2009-4-17〕

水交社古墓群保存爭議,市府及文化處為了不影響重劃工程的進度,處理過程偷偷摸摸,心態可議,文化處似乎只為市長個人的政績著想,對於市民及文化界保存台灣珍貴文化遺址的要求則擱在一邊。

文化處一再強調這是台灣出土年代最久、最具規模的古墓群,如何珍貴、重要,甚至連「如獲至寶」的說詞都出籠了,但心態、做法卻讓人不得不質疑是說一套做一套,不僅與自稱的珍貴性相互矛盾,甚至視為燙手山芋。

因為,整個水交社重劃案被市長許添財視為卸任前最重要的一個政績,去年底動工後,原本預計今年底前完成整地,而且未來土地標售將可為拮据的市庫帶來20餘億的龐大利益,市長重視的程度可想而知。

文化處強調市長並未做任何指示,但文化處再笨也會體察上意,因此做法荒腔走板,先是發現古墓群保密到家,再找審議委員為不具遺址價值背書,連文建會官員南下會勘也沒人知道,直到3月底曝光了才被迫對外說明,難免讓人有「私了」的聯想。

移地保存的做法更與自稱的古墓群規模如何之大、又是如何重要的說法相互矛盾,試想只要離開現址,文化處所謂規模最大便已消失不成立了,這一點文化處面對外界質疑也無法自圓其說,難怪學界考古權威也看不下去。

或許文化處認為外界誤會了,但為了不冤枉文化處,特別附上文化處於市府主管會報中向市長的簡報為證─「本處要求考古團隊衡酌是否改採調離墓葬方式考古,以免影響整地工程進度。」這就是外界爭議之所在,夠明白了吧!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apr/17/today-south25-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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